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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凤区法院法官提醒:在线诉讼过程中不能任性儿戏!
2022-06-07 14:18:16   
2022-06-07 14:18:16    来源:宁夏新闻网

  宁夏新闻网讯(记者 白雪)“原本已经可以圆满解决的一起借贷纠纷,因为名字填错了而最终未能在线调解成功,感到有点遗憾,也希望借此事提醒各位参加在线诉讼的群众,在线诉讼和线下诉讼的严肃性是一样的,切莫任性对待!”6月6日,金凤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一名法官发出这样的感慨。

  据了解,原来,该法官处理的一件案件中,王某因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诉至金凤区法院,要求张某偿还借款及利息。在征得双方同意后,法官依法组织双方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进行线上调解,随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,张某同意偿还王某借款,放弃了偿还利息的诉讼请求,并约定双方签字时调解协议生效。但双方进行线上签字时因张某的原因未能签成功,线上调解失败,法官重新组织庭审并依法作出判决。

  而张某之所以没有能够顺利完成线上签字,是因为在注册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时,系统要求需要预设自己的签名,但张某没有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签名,而是随意画了“波浪线”。当线上签字时张某点击确认按钮,签名显示为“波浪线”,王某认为张某随意的签名缺乏诚意,不再愿意和张某调解,最终导致本次调解的失败。

  因此,金凤区法院法官提醒所有在线诉讼参与人:

  疫情防控期间,互联网在线审理系统为当事人提供了“云上”解决纠纷的新路径,当事人预先设置手写签名,后点击确认按钮后即可方便快捷地完成电子签章,确认调解协议的内容。但是有的当事人对这种在线诉讼的方式没有足够重视,把在线调解当作儿戏。在参与线上诉讼过程中,应当按照诉讼平台的要求规范进行注册,妥善保管诉讼平台专用账号和密码。在线诉讼与线下诉讼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应当严肃对待,切莫任性儿戏!


【编辑】:胡琴
【责任编辑】:胡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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